上犹:探索司法所专业力量导入新路径
2026/06/15 17:51 来源:江西省司法厅 阅读:6446
“下基层不是‘做客’,而是要真解决问题、真长本事。”4月28日,上犹县司法局机关干部邱世林在笔记本上郑重写下履职清单:每周至少走访1个村,独立调解简易纠纷3件以上,撰写一篇基层治理调研报告。同日,油石司法所干部谢泰鑫收拾行囊,准备前往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报到,他的跟班学习目标同样清晰:梳理一份《基层司法所业务规范对照改进清单》,独立完成一类机关业务代办,提出3条对局机关的意见建议。
这是上犹县启动司法所专业力量导入工程的生动缩影,也是首批12名青年干部、律师开展“双向交流”的真实场景。作为全省试点县,上犹县聚焦基层法治力量薄弱短板,以“机关下沉锻炼、基层跟班学习、律师驻所赋能”为抓手,搭建机关与基层干部双向交流平台,让专业力量真正活起来、沉下去、长出来。
向下扎根: 机关干部到一线“墩苗壮骨”
“缺乏基层经历,就像树没有根。”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何泽芸介绍,局机关不少年轻干部出了校门就进机关门,对乡镇工作“水土不服”。为此,县司法局明确硬性锻炼机制,要求新入职5年以内、40周岁以下、无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干部,统一到基层司法所锻炼6个月。

首批5名机关干部分赴东山、油石、社溪、双溪等司法所,全面参与人民调解、社区矫正、法律援助等核心业务。同步配套工作日志制度——每日记录、每月小结、每季座谈,倒逼干部在实干中长本事。同时精准补齐基层法治宣传薄弱环节,专门安排一名干部下沉参与社区管委会的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,提升居民法律意识。此外,机关股室负责人还需承担“轮岗深耕”任务,聚焦基层依法治理痛点,撰写有分量的调研报告,优秀成果将作为局党组决策的重要参考。
向上生长: 基层骨干进机关“淬火成钢”
在选派机关干部下沉的同时,上犹县同步组织3名新提任司法所长及入职3年以内的业务骨干,到局机关股室跟班学习3个月。“以前在乡镇只知道‘怎么做’,到了机关才明白‘为什么这么做’。”双溪司法所所长何水莲对跟班学习充满期待。
县司法局明确跟班学员必须完成“三个一”任务:一份对照清单、一类业务代办、一次经验分享。跟班结束后,学员需在局机关学习会上交流心得,分享“从机关看基层”的启示,既检验学习成效,也助力机关优化工作流程。为避免跟班学习与基层重点工作冲突,局机关统筹安排时间,错开春耕秋收矛盾高发期和年底考评期,确保学员“走得开、学得实”。
专业强基: 驻所律师入乡镇“把脉问诊”
如果说机关下沉解决的是“有人干事”的问题,那么律师驻所则瞄准了“专业强基”的目标。根据安排,江西腾龙律师事务所、江西泓越律师事务所各选派2名律师,分别驻点东山、黄埠、社溪、水岩司法所担任“所长助理”,每月驻所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。
“律师参与调解,最大的优势是专业性。”黄埠司法所所长告诉记者,驻所律师王传宇刚到岗就遇到一块“硬骨头”——某村民与邻居僵持数年、几度反悔的土地纠纷。王律师几番周旋,既算“法律账”又讲“情理账”,经历数次拉锯后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,为村民省下了诉讼成本和时间。
截止目前,驻所律师已累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8起、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、协助审查乡镇合同协议3份,真正实现了“专业力量沉下去、治理水平提上来”的预期效果。其间,东山镇“小明”调解工作室依托驻所律师的专业指导和案件会诊,实现纠纷化解流程优化与调解员实战技能双提升,为争创“金牌调解工作室”打下坚实基础。
机制赋能: 三位一体做保障“稳心留劲”
为确保试点长效化,局机关建立“日常管理+综合评价+待遇保障”三位一体制度。下沉人员由司法所所长负责日常考勤,局相关股室不定期抽查。综合评价“优秀”干部优先评优评先,“不合格”者延长锻炼期3个月。目前,全县14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100%达标,所均工作人员达5.4人,较2023年增长60%,为双向交流提供了坚实平台。
县司法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邓浪表示:“双向交流不是‘一阵风’,而要形成长效机制。首批12名干部、律师的到岗到位只是‘先手棋’,未来将坚持‘应下尽下’原则,确保符合条件的干部分批分期全覆盖,同时深化协同发力,严格对照省厅试点要求,在统筹基本力量、整合法治服务力量、用好乡村治理力量、融合志愿服务力量上同步推进”。
目前,全县14个司法所已全部配齐政法专项编制人员,司法协理员、专职调解员按标准动态补充;村(居)法律顾问全部纳入司法所统一管理,律师、公证、司法鉴定、法律援助“一呼必应”响应机制落地见效,退休政法干警主动加入调解员队伍;与综治专干、网格员建立常态化联动名册,组织“法律明白人”与驻所律师结对开展法治宣传;同步设立就业见习岗位,对接大学生法治宣讲团、心理咨询机构等志愿服务力量,形成“专业导入+多元融合”的基层法治建设新格局。从“单向下沉”到“双向流通”,从“点上突破”到“面上集成”,上犹县司法局正以司法所专业力量导入工程试点为契机,推动各类法治资源在基层一线同频共振、攥指成拳,努力让司法所成为服务基层法治建设的“枢纽站”和“主力军”,力争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“上犹经验”。